现在的自主招生改革只能是“小打小闹”,在本来就不适当的招考规范框架内修修补补,结果却导致了更大的地域不公。要真的改变目前大学招生考试过程中的种种怪象,就要回到中国大学招考规范的真问题,并消除产生这类问题的规范根源。
作者:张千帆 北京大学教授
北大现在的自主招生改革只不过“小打小闹”,在本来就不适当的招考规范框架内修修补补,结果却导致了更大的地域不公。
北京大学宣布2010年自主招生实行“校长推荐制”,第三将国人历来关心的大学招考规范,推向舆论的风口浪尖,社会各界褒贬不一。事实上,自主招生现在只不过整个招生考试过程中的一个小环节,北大的招生“新政”至多只占3%的录起名字额。即使目前可行,现行自主招生模式也不可复制、没办法扩展因而没前途,由于它完全颠倒了大学自主招生考试和高考考试的程序。
任何大学的考试资源都势必极其有限,不可能平等面向全国各地的考生,从而注定了在高考考试之前的自主招生程序,比高考考试本身更不公平。这次网民对“校长推荐制”的质疑,第一在于为何获得推荐资格的就是北大认定的39所中学,为何13个省份以外的全国多数省份连一所入围的中学都没?因此,现在的自主招生改革只能是“小打小闹”,在本来就不适当的招考规范框架内修修补补,结果却导致了更大的地域不公,因而也理所当然遭到社会舆论的广泛质疑。要真的改变目前大学招生考试过程中的种种怪象,就要回到中国大学招考规范的真问题,并消除产生这类问题的规范根源。
长期以来,中国社会一直高度关注高考考试的形式和内容,而忽略了招生平等问题。但这种关注方法显然本末倒置,由于对考生来讲,高考考试只不过为大学提供一个衡量考生能力和素质的方法,获得录取才是目的,而录取机会在非常大程度上取决于大学招生政策。高考考试试题设计得再合理,但招生政策却歧视不同区域的考生,考生同意高等教育的平等权利,仍然得不到保障;要保证考生的平等机会,第一需要摆正招生和考试之间的关系,以考生平等权利与招生地域公平为目的,才能进而设计有效达成这一目的的招生与考试规范。因此,在顺序上,招生规范改革应该先行一步,不然考试改革缺少明确方向。
因为现在风靡的大学招生指标规范势必导致地域歧视和招生地方化,所以,需要逐步废除招生指标体制,特别是“部属院校”需要实行地域平等的招生政策。在招生规范改革不可以一步到位的状况下,现在可以保持招生指标作为权宜之计,但至少应不断减少“部属院校”对当地考生的录取比率,逐步将当地招生比率控制在10%以内。高等教育改革的最后目的是取消招生指标,达成大学招生区域平等的规范化。招生地域公平的首要条件是存在统一的衡量标准,因而需要废除现在的分省命题体制,实行全国统一的考试规范和评判标准。
统一考试是为了保障全国家公务员考试生的平等权利,而不是加大中央行政干涉;在保障招生公平和考试统一的基础上,国家应赋予高校更多的招生自主权。某些重点大学虽也被授权“自主招生”,但招生幅度非常小,而且程序倒置,结果导致自主招生比普通招生更不公平。正确的顺序是先全国统考,在统考筛选的基础上,各大学可以再自主考试。不论考试方法和组织主体怎么样,都需要保证对全国的考生完全开放、平等。在保证大学招生政策平等的首要条件下,完全可以放开大学招生自主权,而不是局限于5%或10%。大学还可以自行决定到底采取何种考试成绩,作为衡量全国家公务员考试生的规范,有些大学可以纯粹依靠全国统考,有些大学可以在统考筛选基础上,组织我们的二次考试。
在原则上保证大学录取标准统一的同时,应进一步健全对少数族群和边远区域的招生打折政策。鉴于少数民族或边远区域基础教育薄弱,可以按大学在全国招生规模占考生总人数比率,对西藏、新疆、内蒙古、宁夏、甘肃、青海、广西、云南、海南等占总数1/3不到的边远省区实行同比率招生政策。在以后10年内,中国应逐步奠定大学招生的二元标准格局:对上述边远省区约占全国14%的考生,在原则上实行同比率招生,对其余省市占全国85%以上的考生则实行统一标准、平等录取政策。
最后,导致中国应试教育的社会根源,在于优质高等教育资源的紧急稀缺及其分布失衡,而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,在于允许大学在自由公平角逐的环境下兴盛进步。不应再人为将大学分为三六九等,而是让不同层次的大学在自由宽松的环境下平等角逐,特别不应在考试录取过程中允许重点大学优先录取,歧视一般院校尤其是民办院校。国家还应减少私人办学的门槛,打破束缚民办教育进步的行政桎梏,使私立学校和公立学校在同一平台上公平角逐、一同进步。海外经验表明,私立大学不只可能进步成一流大学,也完全可以成为推进因地制宜、择优录取、平等招生的楷模。